研究生学校(研究生学校查询)




研究生学校,研究生学校查询

上海市,一研究生因为在宾馆内嫖娼,被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,研究生不服,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了法院,请求法院撤销学校处分。近日,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
男子是高校的一名研究生,如果没有发生此事,男子也算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,毕竟依据进几年的统计来看,研究生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不是很多,既然能考上研究生,说明男子的智商、情商,都是属于佼佼者,可偏偏,这样意外的事情就发生了。

事发当日,男子在课间闲余之时,闲着没事做,便一时冲动,在宾馆相约了一名失足女,男子,自以为是天知地知、你知我知的事情,却被警方抓获归案。

警方认为,男子的行为构成了嫖娼,遂对男子作出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。

《治安管理处罚规定》,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,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。

也就是说,警方在拘留男子之后,按照法律规定,只应当通知家属即可,可警方得知男子学生的身份后,便将嫖娼的事情通知给了学校。

学校通过研究最终决定,对男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,理由是学校的纪律处分条例有专门的规定,如果存在嫖娼行为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

而与男子一起被开除的,还有学校的另外两名研究生,开除原因也是是嫖娼,而令男子不解的是,学校竟然将处分结果公开张贴在学校的公式栏内。

男子在向学校申诉无果后,请了律师,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了法院。

1. 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中指出,学生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,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:(1)触犯国家法律,构成刑事犯罪的;(2)受到治安管理处罚,情节严重、性质恶劣的;(3)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,经教育不改的。

按照我国法律规定,嫖娼虽然违背了正常的公序良俗,属于违法行为,但并不构成犯罪,所以在本案中,男子的行为并不能适用(1)条的规定。

此外,由于男子是首次违法,并不属于屡次违反学校规定,所以其实在本案中,男子被开除的根本原因在于,男子的嫖娼行为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。

2.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

通常情况下,情节较轻是指已经发生金钱交易,但尚未发生关系的行为。

本案中,男子被警方拘留3日,说明警方认定男子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,而这也是男子被开除引起争议的问题。

学校方面认为,学校的纪律管理处分条例中明确写明,嫖娼的,学校应当给予开除学籍处分,所以无论情节轻重,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都是正确的,至于在学校公示栏公告,也是为了警示学校其他学生,并没有向社会上传播。

但律师认为,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中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,必须要求情节严重,可在本案中,男子的行为明显不属于情节严重,所以学校的行为属于违反上位法icon的规定,应当予以撤销。

无疑,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,也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,但具体本案的最终走向如何,还要等法院的判决结

3.最后,针对此次事件,网友们议论纷纷,有网友认为,实施行政处罚,不能简单的以罚代管,国家培养一个研究生人才不容易,学校应该以教育为原则,给其一个改正的机会。

在本案中,男子的嫖娼行为,已经受到了拘留3日的处罚,学校方面秉持的应当是教育为主的方针,而不能“一开了之”。

正所谓寒窗苦读十余载,学校应当给涉事学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,本案中的情况,学校完全可以适用留校察看措施等措施,对学生考察一段时间,再根据学生的表现,给予处分,而不是直接予以开除学籍。

也有网友表示,无规矩不成方圆,既然学校制订了规章制度,所有人就必须无条件遵守,男子做为研究生,想必也有最起码的认知能力,可现在却干出了这样的事,令人不耻。

诚然,嫖娼并不构成犯罪,但作为研究生,连最起码明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,不开除无疑会造成更为恶劣的影响,起不到警示作用。

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,你们如何看待此事,欢迎留言、评论、交流。

发布于:山东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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